第42章 雷鸣之子

        琼恩看着老矮人,确定对方没有在跟自己开玩笑,也没有发烧说胡话的迹象。

        显然,对方是很清楚自己在说甚么的,也很清楚巫师袍到底是甚么东西——但为甚么神殿里会有卖巫师袍的地方?

        难道说这阿德巴城土地资源太过紧张,巫师和牧师索性都住在一起联合办公了么……

        要说土地资源紧张,阴魂城的情形绝对比阿德巴城要严峻得多。

        当年在幽影界,就那么一座漂在天上的浮空城,因为环境太险恶,又不适合去别的地方扩张殖民,大家全都挤在一座城市里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就算如此,巫师和牧师的地盘也都严格保持距离,决不会出现这种荒谬的情形。

        难道说,巫师和牧师互相看不对眼——这不是常识么?或者说这只是阴魂城里的常识,在外面的世界其实没这回事?

        既然如此,那就进去见识见识。

        琼恩跟着老矮人,一路上了台阶,走进神殿正门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再次看见了很多矮人神祗的塑像,这令他也颇有些好奇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在阴魂城中,莎尔女神就是唯一的神,神殿中唯有她的神像,再无其他。

        按照琼恩以前在书上所读,人类神祗的神殿中,也都是只会单一地供奉某一位神的,极少出现两位以上的神祗同时出现在某个神殿的情形。

        便如正义之神提尔和晨曦之神兰森德尔,他们的教会素来关系融洽,这次护送黎明之石都是合作前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你走进任何一座提尔神殿里,也绝不可能看见兰森德尔的神像;反之亦然。

        人只能信仰一位神祗——声称同时信仰多位神祗,那压根就不能真算是信仰,只能算是伪信徒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位提尔的信徒,例如梅菲斯,纵然她对晨曦之神兰森德尔的教义也颇多赞同,和兰森德尔的牧师关系友善,她终究也不可能跑去拜兰森德尔,这是原则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当琼恩看见这么多神祗的塑像都挤在一起,彷佛是一大家子似的,着实有些好奇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当他看到老矮人先拜了一位神祗,接着再拜另外一位神祗时,就更是莫名惊诧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对方正在虔诚礼拜,琼恩不方便打扰,只好自己观察。

        老矮人先拜的一位神祗,位居众神像的正中,就是外面广场上领头的那个,长须长发,全身铠甲,肩扛战锤,巍然矗立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形象是个矮人,但在塑像者的巧妙安排吓,却自有一种高大威猛的凛凛气派,不得不令人赞叹矮人果然都是天生的工匠大师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位神祗的神像底座上,刻着一个徽记,是一对巨大的铁锤铁砧撞击在一起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徽记琼恩刚才在外面见过,就悬挂在神殿正门的顶上。

        由此看来,这位矮人神祗应该就是这座神殿的主要尊奉对象了,只是不知道叫甚么名字。

        再看老矮人正在礼拜的神像,同样也是一位矮人,也是一副战士模样,左手持盾右手持锤,横眉怒目,一副凶相。

        神像底座上,也刻着他的圣徽,就是一面灰色的盾牌,上面有一支断裂的箭矢,和老矮人板甲胸口的徽记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显然,这位就是老矮人所信仰的神祗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正看见,又有几个矮人进来神殿祈祷,他们同样也都是先去正中拜那位长胡子矮人神,再分别去拜各自信仰的神祗。

        琼恩约摸有些明白了,很显然,矮人虽然也是各自信仰某一位神祗,但却还额外有一位共通的崇拜对象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位神祗是……”等老矮人拜完了,琼恩指着正中的那个神像,虚心请教。

        老矮人的神情顿时肃穆起来,他先用矮人语清楚地说了一遍,虽然明知道琼恩压根听不懂,然后再用通用语翻译说:“这位是锻魂者丶矮人之父丶万有之父,在天上的持盾兄弟的领袖,最可尊敬的莫拉丁(Moradin)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自动忽略掉前面那一堆修饰词,琼恩清楚地听到了最后的名字,“莫拉丁……”他回味着,想了起来,那个男矮人老板给自己指路的时候,不就是说到“莫拉丁熔炉之殿”来么。

        自己当时听得不甚清楚,加上也压根不知道“莫拉丁”是个甚么东西,是名词还是动词抑或形容词都不知道,也懒得多想。

        如今看到这幅情形,再听老矮人一说,陡然想了起来,矮人里有个非常着名的神祗,好像就是叫莫拉丁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再问老矮人拜的另外一位神祗,说是“流放者丶灰矮人守护者丶工艺大师拉杜格”,同时还是矮人族的魔法之神。

        这让琼恩吓了一跳,他从没想像过,世界上有左手盾右手战锤的彪悍魔法神,他以为都应该是长袍法杖,温文尔雅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老矮人拜的是矮人族的魔法神,联想起此前的对话举动,琼恩不由得有些怀疑起来,他心中升起一个念头,但还不敢肯定,毕竟这太偏离他的认知范围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呃,那么,我冒昧请教一下,”他说,“您是他的牧师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牧师?”老矮人诧异地看了琼恩一眼,“当然不是,我是个巫师啊,你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?”

        他X的,琼恩简直有点想骂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发现今天撞到的事情,无一不在挑战他的常识。

        神殿里卖巫师袍丶十馀位神祗挤在一起丶矮人同时崇拜两位神祗——如今面前这个全身板甲金光闪闪屁股上别着战锤的家伙,居然还跟自己说他是个巫师。

        世界上有这么彪悍的巫师么?

        没有哪条法律禁止巫师穿甲拿战锤,但事实就是不会有人这么干。

        巫师中也有身强体壮的,难道真就承受不住铠甲的分量?

        其实是因为一旦穿了铠甲,身体关节都不灵敏,巫师还怎么施法呢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屁股后面别个战锤,那就更搞笑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巫师毕竟锻炼少,不是专业的战士,就算真要动手,也普遍都青睐匕首这种短小轻薄的武器,战锤又大又重,挂在身上是累赘,拿在手里是负担,弄得不好反而伤到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琼恩在阴魂城里见过无数的巫师,无一例外不是穿长袍出门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在书上也曾经读到过,说精灵族有一种秘而不宣的技艺,能把某些轻薄的皮甲丶链甲衫之类,制作得彷佛长袍一样轻柔,不会妨碍巫师施法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这个老矮人穿的可是板甲,在盔甲中已经属于重分量的货色了,远非皮甲之流可比。

        老矮人穿着这么一副板甲,就不怕施法连连失败?对了,他的板甲上还缀着这么多金属碎片,走起路来叮叮当当,是做甚么用的?装饰么?

        他实在很怀疑老矮人是不是在说胡话,或者自己听错了,几乎要再追问一遍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想想连矮人的魔法神拉杜格都是左手盾右手锤的模样,终于还是忍耐了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对不起,对不起,”他连声道歉着,“我,呃,第一次来这里,还不太清楚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没关系,”老矮人打断了他的话,“我大概能明白,不同的族群,总是有不同的习俗的,可能我们这里的情形,和你以前所习惯看到的有所不同,是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确实。”琼恩说,其实哪里是有所不同,分明是截然相反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刚才忘了自我介绍,”老矮人说,一边带着琼恩穿过这些神像,拐进一条长廊,“我叫艾伯塔·丹吉尔,是这里的首席巫师,你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首席巫师?”

        琼恩又被震撼了一下,这个老矮人虽说有些古怪,却也算平易和蔼,主动在门口招呼他,带他进来,琼恩还以为是个普通的巫师甚至是个招揽顾客的,没想到居然是“首席巫师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琼恩·兰尼斯特,”他谨慎地回答,“来自……呃,一个很偏僻的小镇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老矮人丹吉尔点点头,似乎并不在意,虽然这话听起来明显有些水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下午好,兰尼斯特先生,”他说,“你想买巫师袍。你是个巫师,对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嗯,我们是同行,”丹吉尔说,此时他们已经穿过长廊,转过一个拱门,然后就看见了四五个同样穿着缀金属碎片盔甲的矮人正在忙忙碌碌,彷佛是在调配甚么药水,“来,这边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丹吉尔说,引着琼恩穿过人群,走进内室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女矮人正在桌前埋头书写,看见丹吉尔进来也没反应。

        丹吉尔等待了一会,敲了敲桌子,说:“坦格纳,我们这位朋友想买几件巫师袍,你帮他选几件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女矮人抬起头,冷淡地朝琼恩瞥了一眼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的,”她回答,起身打开墙角的柜子,从里面翻出几件长袍来,扔给琼恩,“自己看,上面都有标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不再理会,她有自顾自回桌前坐下书写。

        丹吉尔耸耸肩,朝琼恩做了个无可奈何的手势,带他又进了另外的房间,倒是空空荡荡的没有别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是我的房间,”丹吉尔说,“慢慢挑,不着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琼恩拣起巫师袍,发现都是同一个式样,要论裁剪手艺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就算不说粗糙,至少也绝对谈不上精致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其中倒都应该附着某些魔法,不是普通的长袍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慢慢抚摸着,然后察觉到所有长袍中的魔力波动,其实都来源于领口部位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琼恩拣起一件,翻开领口一看,果然内侧镌着一个小小的奇怪图案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有点像是魔法印记,但却又缺乏那种联结完整性,若说是符号,却又相对复杂很多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难道是符纹?”

        他猜测着,不过印记丶符纹丶浮雕丶符号这些图形魔法领域,主要是咒法学派的研究领域,其中符纹是最神秘的一种,琼恩并不很懂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将询问的目光投向老矮人,等待解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是符纹,”老矮人不无得意地说,“别看这几件袍子不那么特别漂亮,但可是非常实用的。我们通过这些符纹,把各种原本会相互冲突的魔法力量一齐都灌注在里面,保证让你满意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接着老矮人一个一个地向琼恩解释,然而年轻巫师的眉头渐渐皱得越来越紧,因为他发现人类和矮人的思维果然有着无法调和的差异。

        琼恩在巫师学校中学到的基本理念,是物尽其用丶各司其职,巫师袍上应该附甚么魔法?

        当然是防护丶强化丶祝福或者辅助类型的魔法才对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这些矮人们,居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,硬是在这些长袍里灌注进了火球丶闪电束丶冰霜暴之类的攻击魔法。

        便如琼恩手里拿着的这件,据说只要一个口令启动,就能从长袍中同时射出三支冰箭和三支火焰箭来。

        琼恩实在不明白这些矮人的石头脑袋里都是怎么想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要强化攻击,直接在法杖丶戒指这些地方下功夫就是,何须打巫师袍的主意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巫师最大的问题,不在于进攻而在于防御,不在于伤人而在于自保;与其想像着从长袍中飞出火球把人轰死,不如好好想想怎么保护自己这具脆弱身体来得更实际点。

        果然,矮人都是崇尚勇武的种族,连巫师都是这般有血性。

        琼恩实在不想买这种奇怪的巫师袍,但他也没甚么可选择的馀地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座阿德巴城里,看样子是不会有其他的方卖巫师袍了,再说自己已经出来一下午,也没时间再到处转悠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他掏出钱,买了三件长袍,用包袱包好。

        当这一切做完后,他终于忍不住问了个一直就想问的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恕我冒昧,”他说,“但我确实很好奇,我所接受的魔法教育都告诉我,巫师是非常忌讳穿着厚重的盔甲的,因为这会严重妨碍施法的准确性和成功率,”琼恩看着老矮人,发现对方在微笑,“所以……我想您知道我的意思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当然,”老矮人说,“我明白。而且你说得没错,常理是如此,”他冲着琼恩点点头,“不过,我们矮人另有他法。有没有兴趣听我说说,年轻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琼恩当然有兴趣。

        矮人以顽固丶死板和勇猛无畏而着称——当然还有对财富的贪婪。

        矮人族中,从来就不缺乏勇敢顽强的战士,也不乏虔诚的牧师,但却极少会出现巫师,当然更谈不上天赋魔法能力的术士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很多种族都出不了巫师,比如兽人,因为他们集体比较笨,而巫师显然对智商的要求很高。

        但矮人却不是因为这个原因,矮人很聪明,仅以头脑而论绝不亚于人类,他们之所以极少出巫师,一方面是因为传统和观念,另一方面是自身条件限制。

        矮人一族,素来崇尚勇猛血性,说得不好听点,就是以蛮力为荣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矮人如果全身重甲提着斧头冲锋陷阵,他们就会夸奖为英雄好汉;但一个矮人如果躲在后面用魔法阴人,他们就会视为卑鄙懦夫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观念千年流传,一直到近百年间才有所改变。

        另外,矮人的身材臃肿,手指粗短,这都不太适合精细的施法要求。

        种种因素叠加起来,导致的结果就是矮人中巫师极少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牧师,他们蒙神祗赐予神术,和奥术表面看起来近似,其实是两种不同的路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奥术是巫师自己学习丶锻炼而来,通过触摸魔网,提取力量塑成,施展的时候需要配合复杂的姿势动作;神术却完全是神祗所赐下,通过魔网直接灌入牧师身体,需要的时候直接释放即可,无需那些繁复的姿势动作——或者说,巫师近似一个自给自足的手工业者,牧师近似一个有后台老板支持的蓄电池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巫师只能很可怜地穿长袍,穿衬衫,如果天冷再加羊毛衫和保暖内衣——穿棉袄都是不智之举。

        牧师就压根无所谓,经常穿着全身铠甲满街跑,令巫师又是眼红又是嫉妒。

        矮人头脑顽固,反过来说就是信仰十分虔诚,手指粗短这些先天不足又半点不影响神术施法,所以矮人牧师倒是从来不少。

        牧师能穿重甲,持巨盾,提战锤大斧,既能上阵冲锋,又能庇护战友,还能救死扶伤,颇为符合矮人的英雄观,地位素来就很高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,仅靠勇武和血性,终究是不能压倒一切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奥法的精微玄妙,远远不是刀剑所能比拟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没有强大的巫师群体支持,很多部落都在和巨人丶兽人的战斗中损耗消亡了,矮人的数量越来越少,这是很令人悲伤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情形持续数千年,终于在近代发生了变化。

        DR1306,伟大的矮人神祗莫拉丁对他的子民降下了一道祝福。

        矮人们把这个祝福称之为“铸造”或者“雷鸣祝福”,这一年也因此被命名为“雷鸣祝福之年”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这道祝福或者说神恩,矮人当年的出生率陡然提高了一倍。

        新出生的矮人后裔通常被称作雷鸣之子,他们当中接近一半都是同性或异性双胞胎。

        雷鸣之子秉承了矮人先辈的勇猛,同时却也不排斥奥法的力量。

        尽管大多数矮人仍然更喜欢拿斧子而非法杖,仍有许多雷鸣之子,尤其是那些双胞胎,踏上了巫师的道路,他们比其他矮人思想更开放,眼光更长远,更愿意走出世代居住的家乡,进入人类的世界,学习新的知识和魔法。

        老矮人丹吉尔就是这些“雷鸣之子”其中之一,他看起来模样显得很老,其实也才六十多岁,对矮人来说还算年轻。

        雷鸣祝福之年距今已经六十六年,若是人类,当年出生的孩子此时都差不多是垂垂老朽,但换作矮人,则却是正当壮年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雷鸣之子很多都成为巫师,而且因为他们是随雷鸣祝福降生的,被视为是秉承了莫拉丁的意旨而来,所以近些年来,矮人族的观念渐渐有所转变,不再歧视巫师和奥术,而是渐渐相对尊重和敬畏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也仅仅是相对,千年的传统不是那么容易推翻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便如这阿德巴城里,大约两万的人口,巫师也不到十个。

        地位虽然颇高,却也还比不上牧师。

        雷鸣之子从人类那里学到了魔法技艺,但这并不能原样照搬过来——或者说,只要矮人的手指头没有变得纤细修长,那他们就没办法直接套用人类的施法技巧。

        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……这个“人”当然也包括矮人。

        雷鸣之子们秉承莫拉丁的祝福降生,他们先天就是比较特殊的存在,和神祗有着相对密切的关系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这个基础上,他们糅合了神术和奥术的特点,别出心裁地创造出一种新的施法方式,由此也诞生了一种新的巫师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自称为“符纹巫师”。

        和其他巫师一样,符纹巫师同样需要学习丶锻炼,触摸魔网,从中提取能量,塑成魔法准备起来,在需要的时候释放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为了避免矮人身体的劣势,他们糅合神术,发明了用石板代替自身来准备魔法的方式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他巫师准备完魔法后,法术便在自身;符纹巫师却将魔法准备到石板上,一个法术用一块石板,通过他们研究出来的特殊符纹固定。

        在需要的时候,他们直接拿起石板,无需太复杂的施法动作,直接用咒言搭配简单的手势激发,就能释放魔法,这就有些近似神术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既然施法姿势被大大简化,符纹巫师自然也就不需要非穿柔软的巫师袍,他们完全可以穿相对严实的盔甲上阵,只要不是太沉重太过分——比如全身铠甲还是穿不得,那玩意简直是密封铁罐头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这样一来,符纹巫师出门就得带上一大堆石板;低阶的时候还好说,等到能力提升,可以准备的法术越来越多,每次需要几十块石板,结果就要弄到扛着沉甸甸大口袋出门的情形,这就完全丧失了本意,简直沦为搞笑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知道的说是巫师,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矮人石匠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符纹巫师们再接再励,终于进一步提升技巧,成功地用金属碎片代替了石板来准备魔法。

        金属碎片比石板轻薄得多,就算带上几十片也不是大事,问题终于解决。

        再到后来,更有人突发奇想,把这些金属碎片全挂在身上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就是琼恩面前这位老矮人的模样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听完老矮人的解释,琼恩算是恍然大悟,再仔细看老人的身上,发现那些亮晶晶的金属片上,确实都隐约浮现着某种怪异的符纹。

        但随即,他心头隐隐升起一丝不安来,确实,这种作法等若是糅合了神术和奥术的优点,不但弥补了矮人的先天缺陷,便是对于人类来说,也不乏借鉴意义。

        但符纹巫师能做到这一点,只怕更多凭借的其实不是自身的研究努力,而是他们的血脉——他们随莫拉丁的雷鸣祝福降生。

        或者说,他们其实是某种特别意义上的术士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并不是一种有普遍适用意义的技巧,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这其实是把奥法者往神术者的方向拉近了一步。

        大概这也就是为甚么在这座矮人城中,巫师居然也住在神殿里的缘故。

        身为一名阴魂城的巫师,琼恩本能地敌视和反感这点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这是矮人们的事情,他自然管不着也懒得管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,如果这种作法推而广之,如果人类神祗也模仿莫拉丁推行这一套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总觉得心中隐隐有些不安呢。

        等等……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么,雷鸣祝福之年以后出生的矮人,”琼恩试探地问,“同样也是雷鸣之子吗?呃,我的意思是说,他们也和您一样拥有这样优秀的魔法天赋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老矮人摇头。

        琼恩暗自沉思着,莫拉丁突然降下雷鸣祝福,生生造出这么一批雷鸣之子来,背后似乎大有深意,只怕不仅仅是培养一批矮人巫师这么简单吧。